已經選擇了車型后,為了以防萬一必須簽訂完整的汽車出租合同。簽約時有幾個注意事項,具體如下:
1、確定車輛日限公里數和超限收費標準。一般轎車每天的收費限制是使用24小時,行程200公里。未按時交付車輛的,以日租價格12小時的平均價格按小時加算違約金。行程超過英里時,以公里平均價格加上租賃費用。同時,超公里的時候按價格高的方法計算。以普桑為例,超時平均為每小時10元,每公里為0.75元。
2、如果車輛被盜或丟失,不必驚慌,必須先報警,幫助警察找回車輛。即使車輛回收不了,也不必擔心。一般在汽車出租合同里就已經按照法律對汽車的損害、被盜、第三者的過失進行保險。當然如果承租人確實有過失,保險公司可能拒絕全部賠償,但租車人也只是一部分租金損失而已。
以上就是汽車出租合同的簽訂注意事項介紹,感謝閱讀。